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做好采购需求管理是采购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和关键内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强化采购人内部监管职责,促进采购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濮阳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和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于近日通报了检查结果。
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介绍,本次检查从2024年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单位中随机选取了40家作为检查对象,采取被检查对象自查与财政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涉及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采购需求管理两方面。其中,内控制度检查主要围绕权责对应、科学决策、重点管控等方面开展;采购需求检查则主要针对2024年度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开展。
上述负责人介绍,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制度健全、流程规范、措施完善、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能有效制约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内控制度。本次内控制度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的单位有濮阳市审计局等10家。但本次检查也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如对内控制度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内控制度相关要求与实际不符、在内控执行过程中与制度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差距等。
在采购需求执行情况方面,大部分单位能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依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实施计划、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其中濮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等 4 个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较好。但仍存在个别易错问题,如部分单位填制采购需求书时,存在少项、漏项、简化内容的情况;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评审规则时,未能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采购实施计划书中未能将评审因素细化量化;履约验收结果未及时向社会公开等。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于规范采购行为、保障公平效率、防止腐败意义重大,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考核指标。”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说,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将以整改通知书形式向各单位反馈问题,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条整改。针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共性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总结归纳,避免在今后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此类问题。